2021年上海市市南中学(xue)
市(shi)实验性(xing)示范性(xing)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tui)荐方(fang)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dao)小组(zu)(zu)和监(jian)督小组(zu)(zu)
根据2021年黄浦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校为认真做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工作。
二、推(tui)荐条件及(ji)程序
1. 推荐生须是真实符合2021年上海市中招报考条件的我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
2.主要推荐依据
l 根据德、智、体、美(mei)、劳诸(zhu)方面全(quan)面综合评(ping)价的(de)原则,被(bei)推荐(jian)的(de)学生在校(xiao)期(qi)间综合素质评(ping)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l 学习成绩优秀。主要(yao)是依(yi)据2020学年第一学期黄浦区期终中考学科调研测试总分的40%及2020学年第二学期黄浦区期中中考学科调研测试成绩总分的60%。将上述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为依据,其中若有同分,则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此外,同等条件下,初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优秀少先队长(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员)”先进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l 经班级推荐、年级认定、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推荐生需填写《推荐(jian)生信息表》。
3. 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自荐志愿。(自荐方式请自行向相关招生校咨询)。
4. 参加市(shi)实(shi)验(yan)性示范(fan)性高中和市(shi)特(te)色普通(tong)高中“提前招生录(lu)取”的考生应根据(ju)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zhong)选(xuan)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neng)兼报。
三、推荐人数
根据文件(jian)精神,今年我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人数不超过具有2021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我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本届推荐生为5人。
四、推(tui)荐工作录取方式
推(tui)荐生一旦(dan)被提(ti)前招生学(xue)校预录(lu)取后(hou),不得(de)要(yao)求更改或放弃预录(lu)取学(xue)校;初中(zhong)毕业统(tong)一学(xue)业考试(shi)后,预(yu)录取(qu)学(xue)生的录取(qu)总分不低(di)(di)于市统(tong)一划(hua)定(ding)的“提前(qian)招生录取(qu)”最低(di)(di)控(kong)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qu)。推荐生一旦在提(ti)前录取(qu)过程中被正式录取(qu),其之后(hou)填(tian)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五、监(jian)督(du)(du)小(xiao)组全程(cheng)监(jian)督(du)(du)
初三推荐工作由学校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771874*621,被确定推荐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时上报区中招办。
市南(nan)中学初三推荐工作(zuo)领导(dao)小组
2021年4月